去年,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署了双边协议,为我国早日加入世贸组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加入世贸组织是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一致的
起步于1978年的我国改革开放,根本上是要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长期以来,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在我国占据了统治地位。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我们逐步摆脱了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这一传统观念,形成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新认识。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为我国加入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基础上的世贸组织提供了必要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它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但作为市场经济,它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规则上是相通和相似的:它承认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独立地在市场上开展经济活动和平等竞争,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它要求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市场供求关系最终决定和形成价格,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它要求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弥补市场经济本身的弱点和缺陷;它要求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保证市场主体独立地进行经济活动,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运行的法制化;它要求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中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市场经济的这些共同属性和普遍要求,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的。
世贸组织的所有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贸易原则、透明度原则等,以及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都是通过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体现的。世贸组织现有135个成员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95%,中国要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就要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由关贸总协定演变和发展而来的世贸组织,其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为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体制,就是要让各成员政府的贸易政策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能违背市场经济的要求,违背规则去干预市场交易,要逐步努力减少对国际贸易的限制,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与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
世贸组织的宗旨主要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本目的就是要推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见,世贸组织的宗旨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经济全球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经贸活动的依存度越来越高,世贸组织正是适应这一趋势而形成和发展的。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的市场经济,我们不应该也不可能独立于世界市场体系之外建立一个封闭的市场经济体制。面对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在更为开放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
二、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但要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还要做大量艰苦的努力。加入世贸组织,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使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少走弯路。
从我国的国情和市场经济的共同属性与普遍要求出发,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提出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我们遵循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遵循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这在客观上将会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和微观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加入世贸组织将会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世贸组织的各成员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同时,企业是经济组织,应尽快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世贸组织允许各成员保留和建立国有企业,但各成员要保证国有企业遵循非歧视原则,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要平等地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外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尽快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特别是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市场发育还不平衡,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地区和部门对市场的分割和封锁在一些地方较为严重。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加快我国各类市场的发展。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实施统一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不分大小实行非歧视的贸易待遇原则,给予外国货物国民待遇,保护知识产权,逐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主张公平贸易和公平竞争。做到了这些,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数量和水平。遵循世贸组织这些规则,要求我们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打破地区和部门的分割封锁,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开放度的加大,将会促进我国各类市场的发展和发育,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我国目前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已由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采取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新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加入世贸组织,必须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对经济贸易活动不能再完全按原有方式进行管理,这无论在观念上还是体制上都要有新的变化,要求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外市场更加融为一体,中国经济更深地融入世界经济主流之中,中国经济发展在更好地利用世界资源的同时,也更容易受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后,有利于我们站在全球经济的角度,及时制定和调整宏观调控政策。加入世贸组织会在一定条件下对我国有些产业的改革和调整带来一段时间的局部冲击和压力,如何在深化改革并加快产业升级的同时又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保障机制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更好地维护我国合法的经贸利益,也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解决好这些课题,必将有利于提高我们宏观调控的能力,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对保持社会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近几年,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为重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总的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保险服务业将逐步扩大对外资的开放程度,保险服务业的商业化和国际化步伐将加快,有利于形成保险市场的竞争格局,有利于发展新型的保险服务,培育保险市场,提高保险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也有利于我国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立保险体系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对我国保险基金的和合理使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的法制建设,特别是经济立法,取得了重大进展,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制框架已初步建立。世贸组织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国际经贸法律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50多年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套为世贸组织成员共同接受的经贸协定、协议。这些协定、协议共同构成了国际经济贸易的规范惯例,已成为各成员制定经贸法律、法规的基础,是各世贸组织成员间开展国际经贸合作与竞争的“交通规则”,是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原则和宗旨也体现在各成员的法律体系之中。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部门规章,与世贸组织和我国的承诺存在着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对我国有关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对一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做法进行调整,使我国的国内法与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相适应。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要求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政策要公开透明,在这方面,我国也存在着一些差距。按照我国的承诺,中国将执行那些已公布的,并且其他世贸组织成员也能够获得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此外,我国目前在司法执法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加入世贸组织,必须尽可能减少和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这将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大大向前迈进一步。
此外,加入世贸组织还可以通过参与共同规则的制定,促进世贸组织规则的改进和完善,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世界经济新秩序。
三、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步伐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们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在看到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需要遵守世贸组织各项协议关于市场开放的规定,这在我国开放市场的速度和步骤上都会形成一定的压力。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有待完善,一些政策规定和企业的行为存在与世贸组织规定不一致的地方,特别是一些产业和不少企业的竞争力与国际水平还存在相当的差距,迫切要求我们完善市场规则和推进产业升级。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挑战,必须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五大提出,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十分关键的十年,在这个时期,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实现这个目标变得更加紧迫。我们要增强紧迫感,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建立起更具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更深地融入经济全球化,更好地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要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步伐,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这些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他们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骨干和主力。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和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企业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提高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要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效率。深化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特别是投融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机制,更多地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覆盖全国城乡和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增强基金调剂能力。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逐步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的制度。
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们要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经济贸易法律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对现行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要进行清理、充实、调整和完善,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如保障措施、原产地规则等,加快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能力。适应世贸组织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的要求,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加强和改善经济领域的司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切实解决目前司法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和司法腐败的现象,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目前虽然我国与美国达成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国都将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都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我们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